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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家应爱惜自己的名字

1999-03-31 来源:中华读书报  我有话说

张平1984年10月复我的一封信中说:“你的意见,好多人都对我这样说过,然而出自你口,却不知为何这般让我动情!我一定像你所说的那样,爱惜‘张平’这两个字!”

这是十几年前的事了,当时给张平的信中是怎样说的,已记不清了,只是知道信中有劝他爱惜自己名字的话。那当是希望刚步入作家行列的张平,在文学创作中一开始便要严肃,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,要珍惜自己的名字,所以他回信说一定要爱惜“张平”这两个字。记得过了几个月后,张平还寄来了一块剪报,是他的一篇文章《我当努力》,表示不考虑名利之类,一定要忠实于生活,写出受读者欢迎的好作品。令人欣慰的是,十几年来张平正是这样做的。他一直在严肃地从事文学创作,因而作品多次获奖,《法撼汾西》、《天网》、《孤儿泪》等获得了广泛好评,成为获“五个一工程”奖最多的作家。读者对这样的作家当然是众口一辞地夸赞。

作家的名字,也就是作家的声名,也可以说是一块招牌。希望一个作家爱惜自己的名字,并不是说要想法子出名,更不是不许别人批评,而是不写有损自己声名的作品。因为每一部或一篇稿子,只要一发表出去,便成为作品,便有读者去读,因此便有一个社会效应的问题。一个作家爱惜自己的名字,实际上就是对社会、对读者负责。我们的祖先有“先器识而后文艺”的古训,又有“第一要襟抱”的名言。现代所说的先作革命家再作革命文艺家,其实与古人说的都是一回事,都是讲一个作家应该首先加强自身修养,要对自己所处的社会负责,对读者负责。文以载道,是古代文人一条重要的为文原则,这“道”,可以理解作为人之道,也可以说是道德和正气。我们时代的作家,当然应有我们的道德和正气。

而现在有些作家却不是这样,他们爱钱,爱利,唯独一点儿也不爱惜自己的名字。有的作家连人的起码尊严都不要了,还谈什么社会责任感和作家的良知。你只要给钱,他便可以根据你的需要来编造,至于良心么,早不知放到什么地方去了。近几年土匪和妓女占领荧屏银幕,色情和低级趣味的东西充斥文学刊物,无不是因了个人私利。还有人为了丰厚收入,热心于替权贵和大款写阿谀文字。前山东泰安市委书记胡建学,本是个大贪官,当地百姓提起他没有不摇头的,但却有作家卖力地为其写颂扬文章,为其“政绩”大唱赞歌。十分具有讽刺意味的是,这篇阿谀文章刚在一家有名的文学刊物刊出不久,备受吹捧的胡建学便秽行难掩,锒铛入狱了。不顾事实而昧着良心给胡建学唱赞歌的人,不但给自己的名字抹上了一层极不光彩的颜色,而且极大地玷污了“作家”这两个字。还有那家刊物,自然也很不光彩。其他为贪官写“报告文学”和“传记”的作家还有那些登载违背事实之文的刊物,可不慎哉!请不要见利忘义而欺骗读者。

有读者给张平来信,称赞张平是“最有党性的作家”。其实张平并不是共产党员,而是民盟盟员。读者的话并没有错,因为张平的作品最有党性。张平目下仍在埋头进行新的创作,他表示将一如既往,严肃地对待文学事业,一定要使自己的作品永远对得起社会,对得起读者。

如果我们的作家都像张平一样,不失作家良知,党员作家还应该讲点党性,非常爱惜自己的名字,那我们的文艺界就不会是现今这个样子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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